江苏拟立法拒子女“啃老”
老人有权拒绝资助子女
本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19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跟一审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若违反这一规定,要承担什么责任?省老年法修改稿明确规定:“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愿意资助子女买房是可以的,子女不算‘啃老’,并不触犯该条法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巧仁告诉记者,该法规限制的是那些出于就业、婚姻、经济利益等方面的消极、恶意的“啃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