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共收到代表议案71件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武建玲)昨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获悉,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71件。
据统计,代表提出的议案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16件,财政经济方面的21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14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9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两件,省人大常委会监督、重大事项决定、执法检查和代表工作方面的9件。这些议案内容绝大多数涉及制定地方性法规问题,共64件,其他议案7件。议案重点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医疗等。
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研究和审议,建议将其中的64件交付省人大常委会,由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分别办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列入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
另外,截至1月21日17时,代表已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20件,将由大会秘书处交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