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把假枪壮胆
抢劫三万多元
一男子获刑十年半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熊晓辉)买把玩具手枪壮胆,与朋友一起抢去被害人三万多元。昨日,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杨某是青海人,2009年11月与朋友沈某来到郑州做玉石古玩生意赔了钱。两人商定抢点钱花,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出租房屋的李先生身上,随后两人和李先生一起来到租房处看房。熟悉环境后,两人决定下手,第二天,两人来到租房处,进门后准备实施抢劫时,杨某突然胆怯了,于是两人借口房租有点贵离开了。从李先生的租房处出来后,沈某便埋怨杨某胆子太小,并让杨某去买把假枪来壮胆。于是杨某买了把仿真枪,准备再次实施抢劫。
两人再次来到李先生的租房处,进门后,杨某掏出仿真枪、沈某掏出折叠刀,威胁李先生把钱拿出来。两人从李先生的身上搜出1000元现金、一部高仿苹果手机和四张银行卡。实施抢劫后,两人用电话线将李先生捆绑起来,并用胶布将李先生的嘴封起来后离开。
实施抢劫后,两人先用银行卡取了3200元现金,后在一个首饰店刷卡25800元购买了一条金项链和一枚11克的金戒指,之后乘车去了西安。2010年9月2日,杨某在南宁火车站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