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3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孩子寒假有了好去处
市检察院严防“节日病”
市妇联把温暖送给近千人
我市对春运车辆“六必查”
我市开始集中扫黄打非
困难群众节前收“红包”
兑换压岁钱现在有点难
石化社区当上敬老标兵
郑州街头上演给力一幕
孤残儿童“爹妈”首次获表彰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孤残儿童“爹妈”首次获表彰
郑州市儿童福利院评出10个优秀寄养家庭

受表彰寄养家庭爱心爸妈们在一起合影。

本报讯(记者 李娜 文 李焱 图)昨日上午,郑州市儿童福利院2010年度家庭寄养表彰大会,在三十里铺村委会举行。这也是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头一次表彰寄养家庭。

“家是每个人都魂牵梦绕的地方,可是,在福利院里有近500个孩子,他们就没有家。虽然政府和社会都很关心她们,但这些毕竟都替代不了有父母的家。”郑州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李燕说,基于这种考虑,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在2008年5月成立不久,就开始尝试家庭寄养新模式。

截至目前,已经发展寄养家庭60多户,有130多个孩子通过寄养回归家庭。李燕说,通过家长们的精心照顾,这些孩子的情、智、能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一部分还被国内外家庭收养。

昨日,共有10个爱心家庭受到了表彰,而这次评选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主要包括孩子们的健康、教育、康复状况,以及家长和孩子的亲密度、培养孩子的社会能力等很多条件。

据了解,郑州市将在未来几年继续推行家庭寄养模式,计划每年建设一个家庭寄养基地,寄养50个孩子,并在每个基地设置一个康复中心,寄养家庭可就近带孩子做康复训练。

相关链接 

孤残儿童寄养条件

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公布家庭寄养条件,向社会公开招募爱心家长。

1.家庭成员必须拥有县、市区常住户口及固定住所,家长年龄一般在30~65岁之间;

2.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愿意参加相关培训;

3.家庭成员须身体健康,性格良好,且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申请家庭负责被寄养儿童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和日常生活,不得歧视、打骂和虐待寄养儿童;

5.家庭寄养不是收养或领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从即日起,有意参加寄养的家庭,其户主可凭有效证件到郑州市儿童福利院报名。报名咨询电话为67671827。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