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省民政厅、省残联等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今后,我省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助残活动,每五年命名一批“全省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和“全省志愿助残阳光使者”。
志愿助残活动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社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青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法律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其中,(党政)领导干部要与贫困残疾人结成“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的帮扶对子,并长期坚持,针对残疾人的不同困难提供个性化帮扶。社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要以社区为依托,依靠低龄老年人、有专业技能的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等,提供康复医疗、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看护照料、心理辅导等服务。
我省将加大助残志愿者招募力度,对助残志愿者进行注册管理。各级残疾人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要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意愿和能力特长,对志愿者进行残疾人业务基本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做好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的对接工作,并建立完善残疾人需求信息、志愿者服务信息、服务对接资料等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