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宋建巧 通讯员 刘琰 赵正银)春节是集中消费的高峰期。为了把握住这一年一度的好商机,众商家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大搞让利促销活动。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些商家打着“让利”的旗号,干着偷漏税或以次充好的勾当。市地税局稽查局、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积极索取发票,警惕商家“陷阱”。
“如果您不需要发票,我们店就有礼品相送。”前两天,记者在淮河路一家饭店消费时,服务员“提醒”说,饭店推出了“让利”活动,若不要发票,可赠送毛绒玩具等礼品。随后,记者走访发现许多中小型饭店和商场都有类似行为。遇到拒绝时,他们甚至会劝说消费者:“您拿了发票又不能报销,还不如给您打个折,省点钱实在。”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多数人认为买东西要发票是合理要求,有了发票心里才踏实。但也有消费者表示:“反正不能报销,能省自然愿意省。”
针对这一现象,市地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种明显的变相偷税行为,同时提醒消费者,为贪图小利而不索要发票,不仅纵容了商家的违法行为,而且等于放弃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极易落入商家的消费陷阱。若消费或购买商品后出现问题,没有发票这一重要凭证,很难进行维权。若发现类似现象,或消费后商家拒开发票,可拨打电话12366-2向地税部门举报。
包装精美的烟酒糖果、保健品、水果篮等都是送礼的佳品,春节期间,很多商家采取“买一赠一”、“买多少送多少”等搭送赠品的优惠手段吸引消费者。但是赠品的保质期和品质往往容易被忽视,不法商家就会利用消费者的疏忽心理,把快过保质期或者劣质的商品混入其中。工商人员提醒,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消费者最好到正规的、声誉比较好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必要时应要求商家打开包装当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