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3版:2011郑州两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老龄社会要发展好养老产业
降低医疗成本缓解“看病贵”
化解矛盾促和谐 维护稳定保民生
治物流乱象需完备法规制度
检察机关查办
贪污贿赂218人
全市法院受理
案件99065件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化解矛盾促和谐 维护稳定保民生
——郑州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本报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王红霞 周庆华 刘沛

2010年年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化解社会矛盾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那么,检察机关该如何作为呢?

对此,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告诉记者,案件是社会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表现形式。“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最基本、最有力的手段就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执法办案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不仅要保证案件依法正确处理,而且要主动向化解矛盾延伸,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

落实宽严相济 促进社会和谐

登封市民李某因邻里纠纷将赵某打成轻伤,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此案提请批捕后,登封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此案系邻里纠纷,情节轻微,符合刑事和解条件。于是,该院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出面组织村委会、派出所对二人进行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批捕决定。前不久,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的李某和赵某一起给登封市检察院送去了锦旗。

2010年,新郑市龙王乡的张风伟在未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采伐了115棵杨树,触犯了法律,将面临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新郑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文化程度不高,不懂法律,且是初犯,于是对该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与不被起诉做“交换”的是,张风伟必须在考察期6个月内,在新郑市种植公益树木100株,并保证树木的存活。

检察官则根据张风伟在这6个月内的表现,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若其没有兑现所附条件,或者又违法犯罪,将立即对其提出公诉。最终,老张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新郑市也多出了100棵刚成活的小树。

这是我市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所获得的“双赢”效果。

“现实生活中,类似这样的小案件时有发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范俊说,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只要构成犯罪的就要逮捕,逮捕了就要起诉,起诉了就要判决,但效果经常不尽如人意。比如上述案件如果判决,必然会在双方当事人心中结下长期的“疙瘩”,埋下矛盾隐患,无法实现“案结事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为此,2010年年初,按照中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随后,依据《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暂行办法》,严格落实省院《关于在办案中实行矛盾化解责任制的意见》,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处置、和解、跟踪回访机制,努力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郑州市检察机关已对11184人适用非羁押诉讼,512名未成年犯罪人获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227名在校学生因未被羁押而保留了学业。

实践证明,刑事和解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实施,一方面通过精神抚慰和经济赔偿有效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内心深处反思和反省,使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接连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矛盾最突出的表现,而一些大规模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背后,有时隐藏着职务犯罪行为。如拆迁纠纷背后隐藏着官商勾结;企业改制风波背后隐藏着贪蠹;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着渎职失职……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大案要案。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55件21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47件,查处处级干部29人。同时,同步介入矿难、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新密“3·15”等特大矿难发生后,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黑心矿主”的同时,深挖事故背后官商勾结、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全年共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65件104人。

执法办案是深层次化解矛盾的基础。办案中,全市检察机关讲究策略和方式,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等错误倾向,做到凡是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案件坚决查办;凡是查办案件后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不利影响的慎办、缓办,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避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引发社会矛盾。

通过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化解矛盾

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和疑难复杂、涉法涉诉案件,是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2010年,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由市检察机关牵头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全市政法机关106起重点案件进行逐案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查究违法违纪和整改建制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认真开展检察系统案件评查工作,对近年来办理的该批捕不批捕、不该批捕而批捕,该起诉不起诉、不该起诉而起诉等七个方面的案件进行了排查剖析,评查重点案件2万余件,纠正解决了一批执法问题。

2010年12月1日,是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开放日”,通过媒体征求的1300名检察民意代表走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市检察院控申举报中心,代表们看到了检察机关网上视频接访的场面。

“很清晰,这些高科技设备非常方便群众的诉求!”代表们对这一举措赞不绝口。通过“网上视频接访系统”,群众在家中就可以向检察院进行控申举报,与检察长通过视频面对面交流,免去了群众举报的奔波之苦。除此之外,通过预约,检察长还会亲自登门拜访有关举报人员。

除建立视频接访系统外,全市检察机关还推行群众点名接访、下乡接访等多项制度。在接访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时办结及时答复。确定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实行了三个制度:一是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三是两级院党组认真落实信访案件月例会制度。面对上访人的诉求,郑州市检察院实行“有理推定”,对每一起有过错的案件都认真负责地处理,对每一起有瑕疵的案件都认真纠正,对每一起实名举报案件,都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一年来,由基层院到郑州市院重复访、越级访案件大幅减少。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