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2月15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院长王新生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系统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主动服务大局,坚持为民司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和自身建设,为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