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管城:亮出古都绚丽名片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放宽
“天使大爱”颂天使
管城文化盛宴 戏曲名家云集
民间艺术大赛 金水千人竞技
烟花满天飞 笑脸相映红
寒夜紧急抢修
天亮之前送电
我市专项治理
街头小广告
多部门联合清查
一次性餐具市场
0217燃气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放宽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年内纳入养老保险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今年年底前,凡我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将全部纳入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要求,即日起,我省将适当放宽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凡目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本行政区域外的城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本人自愿,均可办理补缴参保手续。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由个人负担,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曾经在本单位工作过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助。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补缴保费时,以当时当地对应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为基数,按照当时当地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执行,其中:参保时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从当时当地对应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中自选一个作为补费基数;参保时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从当时当地对应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两个档次中自选一个作为补费基数;参保时不满60周岁的,以当时当地对应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补费基数。

对确实曾经在城镇企业工作但原始资料缺失的人员,由原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并在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