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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医疗机构
住院费用补偿比例
乡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100元至500元补偿50%左右,500元至1500元补偿75%左右,1500元以上补偿80%左右。
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400元至1000元补偿50%左右,1000元至5000元补偿65%左右,5000元以上补偿70%左右。
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1000元至1万元补偿55%,1万元至2万元补偿65%,2万元以上补偿70%。
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1500元至2万元补偿45%,2万元至3万元补偿55%,3万元以上补偿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