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一直是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认为有必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当前个税改革的紧迫性在哪里?今后个税改革将会迈出怎样的步伐?个税改革如何成为缓解收入分配矛盾的突破口?围绕这些问题,代表委员条分缕析,建言献策。
个税改革提速正当时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职责之一是调节收入差距,但目前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的主力,这不是我国施行个税的初衷。在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下,推动个税改革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张复明说。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22.5%,个人所得税增幅中工资薪金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长26.8%,仅低于受政策性因素影响的财产转让所得税收入增幅。
专家观点:
张复明表示,目前我国经济处于调结构、转方式的关键时期,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通过个税改革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让人们对收入有着良好预期,才能把笼子里的储蓄放出来,这是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
提高起征点 调整税率差距
改革“路线图”渐趋明晰
一谈到个税改革,人们首先想到提高个税起征点。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已经两次提高个税起征点:2006年1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3月1日,再次提高到2000元。
专家观点:
“以前的个税改革总是聚焦于免征额,这次同时提出调整税率级次级距,是一个实质性进步。”中国社会科学院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表示,目前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税级调整能够起到缩减税基的作用。
“个税改革,提高起征点是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减少税率级次,并调整税率差距,达到给中低收入者减负的目的,个税改革的目标是分类和综合制相结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认为,个体工商户大部分是普通百姓,通过调整他们的所得税率,真正做到让利于民,还能收到放水养鱼的效果,有助于企业发展做大。
调节收入分配 保障社会公平
个税改革充当“突破口”
在收入分配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个税改革被很多人寄予厚望,很多人更是认为个税改革能够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的“突破口”。
专家观点:
贾康认为,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既需要调整初次分配中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者关系,也需要调整二次分配中居民间分配关系。而设计与实施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恰好能发挥它在这方面的作用。
缩小收入差距,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财税制度改革同样重要。全国政协委员孙太利说:“在目前国内通胀预期压力大的背景下,应继续通过动态调整最低工资、城乡低保标准等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