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侵害环境罪”专章
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向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侵害环境罪”专章让惩戒更“给力”。
周晓光代表建议,要进行立法体例的调整,确立环境犯罪在刑法中的重要地位。在刑法中增设侵害环境罪专章。
“这样可以有效增强《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威慑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也为增加新的有关破坏环境资源的罪名提供便利条件,有利于进一步细化环境犯罪种类,使环境刑事惩戒更具有针对性。”周晓光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