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首次独立成章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大幕拉起。
怎样才能把财富蛋糕更合理地分配到群众手中?代表委员们围绕提交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热议收入分配改革路径,积极建言献策。
路径一:
围绕“工资”多发力
现状:2010年,我国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与此同时,“民富”与“国富”的脚步却不同步。数据显示,1996年至2007年,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已从69.3%下降到57.5%。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已达0.48,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
规划举措: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人大代表蔡昉指出,“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无法保证劳动者报酬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断增加。必须通过制度性安排,确保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占比的提高。”
此外,一些代表建议,将收入分配调控设置量化约束性指标写入“十二五”规划,防止地方政府玩“数字游戏”。
路径二:
国企“红利”更多花在民生上
现状:目前国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比例过低。此外,金融类国有企业还没有纳入收缴范围。
规划举措: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范围,提高上缴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政协委员郭跃进建议,加快电力、电网、通讯、铁路、供水、供气等带有垄断性行业的改革步伐,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对需要国家出资经营的垄断性行业,应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同时实行严格的收费成本核算、价格听证和职工工资、福利水平以及职务消费公开等制度。
路径三:
逐步填平收入“鸿沟”
现状:在税收调节机制方面,工薪所得个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达50%左右,对调节贫富差距作用发挥不够。而在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日渐提高的情况下,财产税体系却只有车船税一项。
报告举措: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人大代表汤世保说,建议恢复开征遗产税,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逐步构建财产税体系,真正做到“限高、稳中、补低”,使收入分配结构由“金字塔形”向“橄榄形”转变。
路径四:
让收入更多地“晒”在阳光下
现状: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一些腐败问题。“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的存在,使得社会财富底数不清。
规划举措: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建议,“十二五”期间在“灰色收入”产生的重点领域实行“阳光工资”。在完善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提高收入透明度。创造条件推进财产公开和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