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上烤鹅蛋 爆炸致人盲
责任人被判赔3.8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李南 宝键)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烤鹅蛋爆炸致人失明的案子终审结果,受害人张女士得到3.8万余元赔偿。
2009年1月12日,张女士到巩义市某货运部联系业务。其间,货运部老板范某的丈夫拿了个鹅蛋在火炉上烤,稍后鹅蛋突然爆炸,张女士的左眼被炸伤。范某随即将张女士送到医院,但一听说需要住院,范某借口回家取钱,一去不回。
经医学鉴定,张女士左眼失明,为七级伤残。张女士前后一共花去了8万多元。伤痛之余,她将范某、王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7.5万元医疗费等。法院一审判决,范某和张女士各承担50%的责任,张女士获得了共计3.8万余元的赔偿。
货运部不服上诉至郑州中院。郑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在货运部被鹅蛋炸伤左眼,上诉人范某作为该货运部的负责人,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范某承担被上诉人张女士50%的责任并无不当,据此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