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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下发通知
加强建筑企业管理
严禁违法分包转包

市建委下发通知

加强建筑企业管理

严禁违法分包转包

本报讯(记者 孟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的,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为制止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劳务用工不规范行为,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恶意讨薪的现象,昨日,市建委下发通知,对此做出了严格规定。

市建委要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的工程负总责,严禁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或允许他人挂靠施工;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的,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劳务分包款项,劳务分包企业须按照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或按工程进度节点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应对劳务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实行网络化管理,施工现场劳资员须及时将工资发放情况和每天劳务用工情况等信息建立纸质档案,经劳务队长和民管员核对确认后,通过互联网传至《郑州市建筑劳务信息平台》。从2011年4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实行劳务队长、民管员、劳资员持证上岗制度,同时,我市将对新开工项目的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对发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不落实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发放登记管理制度,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市建委将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郑州市建筑劳务信息平台》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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