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光 通讯员 文权)为全面掌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高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采矿权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登封市于3月10日起,对全市辖区内的85 家煤矿、121 家非煤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年度检查。
此次年检主要对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执行情况、有无超层越界违法行为情况、依法纳费情况、地质环境保护情况等进行检查。
此次年检,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格按照年检审核内容和审核标准,按时对矿山企业进行年检,做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向采矿权人通报情况。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改正的,确定为不合格。对于年检不合格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矿山企业,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等登记手续。对年检中发现的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矿山企业,将依法实施处罚,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