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王红霞 周庆华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着力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立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的“目标引导、量化考核、激励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产生了导向鲜明、规范有力、监督有效的良好效果,对推动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两年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窗口、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花落郑州,13个基层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2个基层院进入全省先进。同时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还创下了“五个零记录”:涉检赴省、赴京上访零记录;错案零记录;干警严重违法违纪零记录;办案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零记录;检察环节超期羁押零记录的工作业绩。
两级院检察工作纳入一个管理平台
“绩效考评是市检察院对市院及基层院检察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所进行的综合考核和评价,它是检察机关立足自身实际,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向记者阐释开展考评工作的初衷和背景。(下转第二版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