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人员驾驶船舶
最高罚款10000元
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5月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 李娜)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公布《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悉,我省境内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共有493条,分属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水系,河道总里程26245公里。目前,我省拥有4000多艘、运力规模在270多万载重吨的专业省际运输船舶从事省际运输。
《办法》规定,船长、轮机长和其他船员必须接受专业训练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有效职务证书后持证上岗。乘客乘坐船舶、工作人员进行水上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建造或者改装船舶,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船舶,严禁利用报废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或水上作业。
《办法》规定,船舶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船航行或作业。对于超载运输货物、旅客,或者运载牛、马等大牲畜时,搭载其他乘客的,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船舶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