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更改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3月21日(星期一)起,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6时。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