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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食品安全
关键要在问责中加以严惩
从灾难中学习应对灾难之道
如影随形
“全面教育”
是要教育出合乎理想的人
法治中国新起点:注重现行法律的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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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关键要在问责中加以严惩

食品安全

关键要在问责中加以严惩

刚刚过去的“3·15”,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再次被新闻媒体所关注。我们分析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根源,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生产与经营者的利欲熏心和贪得无厌;二是多头监管出现问题哪个部门都有责任,哪个部门又都没有责任,出现问题不主动担当责任,反而相互推诿自己的责任。

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嗜财如命、疯狂追逐金钱时曾说过:“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甘冒被绞首的危险。”然而,正如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在其名著《悲惨世界》中所言:“黄金的枷锁是最重的”!贪得无厌却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政府的各级监管部门是否认真履职则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虽然国家颁布了《食品安全法》,虽然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食品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不是所有的企业和生产经营者都能百分之百地严格遵纪守法。所以,监管工作绝不只是“为那些正在打瞌睡的人提个醒”,而是要针对其违法事实依法给予经济与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惩处。如果处罚太轻,就起不到惩戒和威慑的作用。由此请允许笔者斗胆设问:如果我们能对河北三鹿集团的法人代表田文华董事长能以更加严厉的重刑伺候,判处其死刑,那么我想在三鹿奶粉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定然无人胆敢越雷池半步。之所以在国家颁布严厉的《食品安全法》之后,竟然有人以身试法不断兜售已被查封的有毒奶粉,就是因为依法判处重刑的犯罪分子只是农民身份,而不是企业法人代表,因而未能起到“杀鸡给猴看”的应有效果。

我们的古人司马光先生在《资治通鉴·梁纪》中讲过这样的话:“天下大务,莫过于赏罚。赏一人而使天下人喜,罚一人而使天下人惧,苟工事不失,自然尽美。”充分说明了赏罚分明的重要性。欣喜的是,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代表大会期间有望盼到《刑法》修正案的通过,对食品安全违法罪最高可依法判处死刑。

正因为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才更需要法律重典给力方可大见成效。我们也希望各种法律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地对不适应形势需要的条款进行补充修订,不能让法律有漏洞。即使有漏洞也不要紧,只要能及时地找到合适的补丁把漏洞补上。同时对执法者的行政不作为、吃拿卡要和包庇企业违法犯罪的行为也要加以严惩,绝不护短和姑息迁就。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监管到位,使监管成为管理体系和稳固的长效机制,而绝不是等出了问题才开展一些“应景”的运动式专项整治。否则只会按下葫芦浮起瓢,进而使百姓对食品安全失去信心,对政府的公信力失去信心。我们要让违法者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甚至让那些违法企业倾家荡产,而让百姓欢天喜地吃得放心与舒心,不再为食品安全而惶惶然地揪心不止。 喜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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