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反映,每天都有联审联批例会协调解决反映的问题。3月18日,我市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日例会制度已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以提高联审联批效率,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联审联批日例会制度,坚持依法行政、集中决策、特事特办、提高效率、责权结合、分工实施的原则,每日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排查、汇总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据介绍,各县(市)区联审联批办、市直有关部门、项目单位均可提出联审联批日例会研究议题,每周三前拟定下周日例会上会项目议题,报市联审联批办。为求实效,该制度还要求联审联批日例会协调的审批事项当场能办结的要当场办结,当场不能办结的要限期办结,确实不能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并经联审联批日例会主持人同意,凡日例会确定的事项,应严格落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同时,对联审联批日例会限期办结事项,市政府督查室、市联审联批办将跟踪督查,并将结果作为评优评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