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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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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王红霞 周庆华 昨日上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市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10件实事办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了2011年将为市民群众服务的10件实事。 去年3月,郑州市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一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标准,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承诺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为民办实事活动,不仅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检察队伍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院”金水区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登封市检察院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以“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蒙凡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个人。 实事一:落实“十项举措”全力服务郑州新区建设。郑州市检察机关研究制定了《服务郑州市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去年向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轨道公司派驻了专门检察人员。围绕全市十大工程建设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工程项目联系人、招投标现场监督、工程建设廉洁准入、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双签”、廉政警示提醒、举报优先受理、案件重点办理、案件风险评估、巡查等“十项举措”。在工作中,对落实“十项举措”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了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打击、监督、预防、服务等职能作用,积极服务郑州新区建设。 实事二:开展检察干警“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检察干警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课堂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在去年6月和11月两次集中走访中,共走访学校、乡镇、企业、机关、社区等单位1500余家,调处矛盾纠纷83起,帮助企业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9件,收集意见建议7000多条。去年全市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率从93.5%上升到94.5%,总体排名上升了五个位次。 实事三:推行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两级检察院全部建立监外执行工作机构。郑州市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局、司法局配合,联合制定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方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推进。加强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种人”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4条,监督收监执行4人,对11名社会服刑犯进行了帮扶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事四:实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全面推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去年,全市两级院共接待来访群众1225人次,其中群众点名接访的89人,有68名院领导被点名接访。通过推行该制度,满足了来访群众的诉讼需求,把矛盾化解在初访,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两级院没有出现涉检赴省、进京有理访案件。 实事五:实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郑州市检察机关制定《郑州市检察机关关于实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的暂行办法》和配套的实施方案,在全省地市级检察院中率先实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去年对161件不起诉、9件不抗诉案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答疑说理,减少了社会对抗,增强了执法效果。 实事六: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郑州市检察机关实行基层院逮捕未成年人上提一级汇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未成年案件办案机制。全年共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12人,不起诉14人,对50名未成年被告人向法院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对全市162名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跟踪帮教。全市检察机关派出105名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送法进课堂活动7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7000余人,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实事七: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活动。两级院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282次,受教育人数6万余人。在开展宣讲活动中,郑州市检察机关采取召开座谈会、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预防咨询服务、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宣讲教育。结合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向发案单位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开展一次回访活动,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的效果。 实事八: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两级院都安装了行贿犯罪查询软件,建立了行贿犯罪查询系统。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录入查询系统,有关人员可持有效证件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去年有65460余个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询,51个单位和18名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投标或行政、经济处罚,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实事九:加强对检察干警执法监督。建立检察干警执法档案,实行办案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大对执法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实名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实行限期答复制度。共受理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纪案件26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及时答复举报、投诉人。 实事十:继续深化“阳光检务”活动。两级院均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开通了立体式“案件查询系统”,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建立检务公开专栏,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去年12月1日,全市两级院统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1300名检察民意代表,参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区,观看检察工作宣传片,与检察干警进行互动交流,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今年十件实事已敲定 据介绍,为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市委、省检察院的部署,郑州市检察机关在圆满完成去年“十件实事”的基础上,决定今年继续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以下十件实事: 实事一:开展“检察干警进千企”活动。今年,市检察院要重点走访5家大型企业,各基层院要分别走访10家企业,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检察办案工作开展法制教育,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实事二:开展“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注重发挥乡镇检察室的作用,服务“三农”,送法入户,每个基层院至少要走访60个行政村(社区),做到发现矛盾在基层,解决纠纷在一线,便民服务在身边。 实事三:开展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加强举报宣传,开辟案源渠道,优先、快速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补贴、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结合查办案件,加强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实事四:开展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重点查处涉及惠农惠民资金、土地资源、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他职务犯罪案件,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结合查办案件,积极开展上述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实事五:开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积极推行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上法制课、观摩庭审、举办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完善规范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 实事六: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嫌疑人实行有条件的非羁押诉讼,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实事七:建立民行申诉案件说理制度。对检察机关决定不抗诉、不提请抗诉的民行申诉案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实事八:加大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全面推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认真落实涉检信访积案公开审查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实事九: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建立互联网舆情平台,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反映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和完善互联网门户网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的功能,及时充实、更新和丰富网站内容。继续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确定12月1日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创新和丰富检务公开形式,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实事十:开展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评价活动。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选择20%的自侦案件开展专项评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民意代表、发案单位代表、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等参与评议,听取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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