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10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每个公民都应珍视
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武汉曝光不文明市民引争议
杀贫济富
不合群的官员与不合体的高调退贿
明码标价能不能把房价钉死在标价牌上?
形象工程承载
民生困苦与艰辛
“影视‘钱’景”?一冷静便纠结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下一篇4      【打印】  
每个公民都应珍视
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每个公民都应珍视

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在当下,非常明确的权利常常是被侵犯容易维护很难,而通常必须等到3·15那天才被“高度重视”,更何况是非常不深得人心(尤其不得一些用惯免费资源的网民之心)的“知识产权”范畴。作家们合法权利被侵犯,没有选择“首先诉诸法律”,而是在网上联名写公开信,这是一种无奈、哀鸣!

事实上,普通人也许不知“知识产权”为何,而作为网络巨头百度和内地首富李彦宏竟然也不知道吗?一次又一次的侵害行为中,被侵害人“心知肚明”,实施侵害人“明知故犯”!这样公然地对法律的践踏,却只能眼睁睁忍受,却无法得到有力的纠正。这是怎样的尴尬或痛苦。这已经不仅仅是关于作家们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某个案例、一件小事。

这样的侵害为何难纠正?它往往不是“罪大恶极”、“影响极坏”,而常常是“偷偷摸摸”、“不痛不痒”;它“大法”“不犯”,只是惯打“擦边球”,钻点“法律的空子”;被发现了,却又“油”又“皮”:道歉很及时,再犯同样“及时”!执法者、民众乃至被侵害者本人简直都分不清它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了;于是,“死掐”似乎便于情于理不大合适——于“法”呢?便被“无关紧要”地抹去。

作家联名公开信选择在象征“维权”的3·15这天发布,除了呼唤守法、依法、崇法的观念或习惯,也是试图在播撒一种叫做“权利”的珍贵的种子:除了政府、执法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也都应该树立和形成守法、依法、崇法的观念或习惯,每个社会公民也应该同时具备清醒、鲜明的“权利”意识。两者合二为一,才是对立而统一的完整法律体系。

每个人都应该珍视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不管这侵害是坚硬而刺痛的,或是柔软而麻痹的,都应该清醒而不折不扣地捍卫、维护。每个人同时也应该珍视他人的“权利”,珍视他人的合法权利,这是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得以保全而不被侵害、忽视的法制习惯和社会基础:须知,如果一个社会里合法“权利”被侵害已经成为习惯或可以容忍,那就注定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会无法保障。

作家联名3·15维权,这应该被视作一项“普法”和“普权(利)”的公民教育。同时,也应该有人站出来,用法律来维护作家们的合法权利,来打击百度这样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侵权者。维护“合法权利”这个概念或象征,受益的是全社会,是我们亟待向前、完善的整个法律体系。 张渤宁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