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9项登记
变更后需换许可证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 常志鹏)国家邮政局24日对外发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指南》。明确规定已经依法申领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其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许可证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指南》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办理内容、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注意事项以及办理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