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进口部分日本食品和农产品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在通报入境船舶和旅客发现放射性异常的情况之后,作为负责我国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部门,质检总局25日发布紧急公告,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
为确保输华食品农产品安全,质检总局要求自25日起,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枥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千叶县的乳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水生动物及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