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王海清)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因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省高院7名法官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任职回避。目前,这7名法官的岗位已调整到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省高院迅速落实该项规定。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省法院政治部、纪检组了解情况,摸清底数。目前,该院机关7名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均主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任职回避。经省高院党组研究,这7名同志的工作岗位已重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