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
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随着天气转暖,建筑施工进入高峰期。昨日,市政府下发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和消防安全,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告指出,建设单位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不得开工。施工单位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单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预防高坠、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坍塌、起重机械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批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通告对施工现场做出具体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和墙体保温材料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