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群众生活
救助标准年内上调
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杜海庆)昨日,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副市长黄保卫出席会议。
根据部署,我市将根据年内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完善社会救助和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在适当时候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
按照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30%~35%的比例,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末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的1.2倍和2倍,提高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016元,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3360元。
此外,我市今年力争新建农村敬老院5所,扩建农村敬老院10所,年底前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加强社会托老站建设,重点扶持新建10个社区养老站。积极筹建市老年宫、市军休服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