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安群英
天津市和平区位处天津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辖区面积9.9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9.05万人。如果把天津市比做一个圆,和平区就是圆心。
这个辖区面积仅为天津市1/1200的城区,却创造了全市1/18的生产总值和1/8的服务业增加值,2010年区级财政收入达到30.2亿元。
这个天津市面积最小的城区,还镶嵌着一个金光闪闪的桂冠——全国文明城区,和平区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区、连续六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区,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和平区视察,对和平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是和平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并秀双峰”。
物质文明滋养出精神文明的灿烂花朵,精神文明又反哺助推经济和谐发展,和平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成功示范。
在创建文明城区过程中,和平区是怎样做的?政府带领市民走过了怎样的创建之路?带着这些问题,采访团的记者到相关部门挖掘经验,穿梭在街头巷尾,体验百姓原生态的创建故事。
记者由衷感受到,“为谁创建?谁在创建?怎样创建?怎样共享?”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和平区首先解开了这道课题。
“办好百姓的事,创建文明城区就能赢得最大支持。”和平区找到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
和平区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把创建工作办成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认真去做,就能获得最大的支持。百姓的支持就像源头活水,水到自然渠成。
为了群众,几届班子接力“创建”
天津市和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历届领导班子把创建工作列入重大项目,作为“一把手”重点工程,传递接力,不懈追求。
第一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1996年。当时正处于“票证时期”的尾声,菜和煤这些凭本供应的商品,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活,这些都是政府工作的重点,解决好百姓的生活困难,政府的爱民之举就会润物无声,创建也就赢得了群众基础。(下转第四版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