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两名年青女子在路口等候红灯信号时被一辆大货车撞伤,不治身亡。
等候红灯、遵章行止,怎么还会发生如此事故呢?原来这两名女子没有在路口划定的停止线内等侯,而是越过去10多米,因司机视线受限,两名女子骑的电动车被挂倒,二人被大货车的右轮从身上轧过,当场死亡。
稍微懂得一点交通常识的人,就会明白这起事故的起因。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在城市街区的交叉路口,有些人等红灯时非要越线,黄灯已闪仍要抢行通过,另一方绿灯左转还未放完,这边就开始抢行,慢车道拥挤就闯进快车道,该转大弯通过路口的,却突然会来个拦头猛拐……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既然自觉守法,看灯行止,那就要做一个有始有终、名副其实的遵章之人,不要带“水分”,也不要“掺假”。 彭天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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