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一些地方近期陆续公开了2011年预算,且预算公开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加大,但大多数被认为“不适宜”公开的预算条目仍隐藏在名为“其他支出”的大类里,其中包括政府人员工资以及行政成本等。几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其他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比重非常高,在30%~40%。 “其他支出”让地方政府爱不释手的原因是看不到具体支出用途,人大审议时好通过。近年,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其他支出”频繁使用,金额较大,尤其基层财政更严重。 焦海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