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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直达房价目标需要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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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直达房价目标需要直通车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17日在无锡表示,房价合不合理,最有权利评价的是当地居民。对于已公布房地产调控目标、尚未听取社会意见的地方,需要抓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调控目标(4月17日新华网)。

目前,全国657个城市中,有608个城市公布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参考GDP增长目标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居多,使得制定的目标大都在10%左右。最能衡量房价控制目标合理与否的“居民住房可支付能力”这一参照指标几乎被忽视。一些城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后,社会民众大跌眼镜,非议之声接踵而至,甚至开始怀疑史上最为严厉房市调控是否最终被地方政府拉偏套而流产。为此,住建部3月29日晚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已经公布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这次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强调,房价控制目标中应有民声,并且说:“房价合不合理,最有权利评价的是当地居民。”足以看出住建部以及官员对房市调控以及房价控制目标制定的重视程度。

一个时期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话语权,房价合理与否的评判权,鲜有民声民意,都被财大气粗的开发商、追求房地产GDP和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完全把持着。普通民众只有饱受高房价之苦的“权力”,忍受“一房难求”的痛苦。而这种痛哭声往往难以发出,难以成为决定房地产调控最高决策层的参考声,都被开发商以及一些地方政府房价不高、房地产没有泡沫的声音所淹没。最为典型的就是国八条中要求一季度各城市公布今年房价控制目标。就那么几个人坐在办公室里杜撰一个涨价目标公布了之。完全把民意置之度外,把民声抛到九霄云外。好则,住建部等部门及时出来纠偏。

但是,笔者认为,只是泛泛地讲要听取民意、要有民声、当地居民最有权力评价房价合理与否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有一整套听取民意的制度安排,应该有一条清晰明确、光明平坦听取民意的路径选择,应该搭建房市调控、房价目标、房价合理与否的民意直通车。有这样几个选择可供参考,涉及城市千家万户的房价控制目标有必要采取召开听证会形式听取意见。听证会参会人员包括市民代表、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等等。然后,将房价控制目标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公之于众,让大家广泛讨论,通过问卷、投票等形式采集听取民意民声。同时,可以组织一定力量到社区、到单位机关、到市场、到各种集会会议、到商场等人员集中较多地方采取一对一现场问卷形式了解民意。不妨通过房价控制目标闯出一条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听取民意民声的途径和路子。

有一点必须进行彻底纠偏。那就是“以各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为新建住房控制目标的三项参照指标”之规定。这里面必须弱化经济发展目标,强化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指标。因此,建议住建部明确规定各城市制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为第一参考指标。 少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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