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我市书画艺术创作,激励广大书画爱好者积极创作,激发人民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献礼,由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主办,郑州市文联、郑州市书法家协会、郑州市美术家协会承办,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郑州日报》、《郑州晚报》、中原网协办的郑州市2011年“书画郑州”活动正式启动。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优秀原创书画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稿范围
面向全国专业书画创作者和全市业余书画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要健康向上,以郑州厚重历史、风土人情、人文地理、社会发展成就、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精神风貌为题材,展示郑州的神、郑州的韵、郑州的美的书法、美术作品。
2.美术、书法作品尺幅在四尺到六尺之间,形式、书体不限。
三、活动步骤
1.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书画作品征集。参与征集的个人和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活动组委会提交作品。
2.7月至8月邀请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3.9月至10月,展出获奖作品。
四、奖项设置
(一)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将评出书法、美术作品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对获奖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1. 特等奖2名,书法1名,美术1名。(奖金各50000元)
2. 一等奖5名,书法3名,美术2名。(奖金各10000元)
3. 二等奖10名,书法6名,美术4名。(奖金各3000元)
4. 三等奖20名,书法15名,美术5名。(奖金各1000元)
5. 优秀作品奖若干名。
(二)出版获奖作品集。
五、投稿方式
1.郑州市作者的作品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人民团体等进行初审后组织集中报送。其他地区作者的作品可以信件方式直接报送。
2.所有稿件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3.稿件请寄:郑州市伊河路12号市书法家协会,邮编:450007。
4.截稿日期: 2011年6月30日。信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5.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0371—67171073。
六、其他事项
1.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11年“书画郑州”活动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2011年 “书画郑州”活动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