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前280年—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市)人,出身贵族世家,是战国末期杰出的哲学家、思想家、先秦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他所积极倡导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政治学理论,对两千多年来的中国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韩非纵观天下形势,针对韩国变法不彻底的弊病,多次上书韩桓惠王,提出变法图强建议,但未被采用。他报国无门,便发愤著书立说,以明己志。他的代表作有《五蠹》、《孤愤》、《说难》、《内储说》、《外储说》、《解老》、《喻老》等,韩非的著作收在《韩非子》一书中,共有55篇约10万言。
秦王嬴政读了韩非著作,极为钦佩赞赏。秦王急于灭韩,害怕韩非为韩王所重用,于韩王安六年(前233年),强邀韩非入秦。韩非到达秦国不久,便遭到李斯、姚贾的陷害,被投入狱中,自杀死于云阳。
韩非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他主张治国“不期修古,不法常可”,反对因循守旧。他认为社会历史总是不断向前发展演变的。时代变了,治国的办法必须因时度势实行变革,以适应时代的要求。他继承和发展了商鞅的“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和荀况的“法后王”的思想,反映了他的进化史观。
韩非主张法治,反对德治。他融汇秦国商鞅的“法治”学说、韩国申不害的“术治”学说和赵国慎到的“势治”学说,总结出一套新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学说,是一种纯粹的君主独裁理论,即古人所说的“帝王之说”。主要研究君主如何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运用种种手段达到巩固政治、富国强兵的目的。他认为,法、术、势三者都是君主专制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法是公开的,家喻户晓的,是除了国君外,无论贵贱都必须遵守的;而术则是深藏不露、秘不示人的。法治主要是统治人民,术治则侧重于驾驭群臣。他认为,君主只有牢牢掌握法治的赏罚“二柄”,在群臣和百姓心目中才有威势、威力、威望。
韩非认为“富国以农,拒敌恃卒”,主张提高从事耕、战人们的社会地位,奖励他们的功劳。他非常鄙视妨碍法治推行和无益于耕战的儒者、游侠、说客、工商富贾和逃避兵役的人,把这些人视为社会上的五种“蠹虫”。认为明智之君治国,应使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
(本报记者 尹春灵 高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