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市区积存的垃圾若无人清理,将由市城管局负责清理,并由垃圾所在辖区承担清理费。为把这一规定落到实处,日前,市城管局组织局领导班子对全市垃圾清理工作进行分片包干,并公布相关方案和责任领导名单。
根据市政府2010年9月出台的《郑州市积存垃圾有偿清运办法》,市城市管理局应加强对垃圾的管理,如果发现市区除社区、单位以外的公共部位积存垃圾没有及时清理,而且无人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可以自己组织专业队伍清理,清理费用先由郑州市财政垫付。随后,城管部门界定这堆垃圾属于哪个区负责,就按清运费10倍数额扣除该区政府的财政经费。此项规定对于县、市、管委会、新建道路项目部同样适用,不过县(市)政府按清运费5倍数额扣除。
该办法实施以来,市城市管理局曾对垃圾进行过有偿清理,但效果不够明显。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市城管局将对垃圾有偿清理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今后凡出现垃圾没有清理,且未落实有偿清运要求的,追究分包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