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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助推郑州都市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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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助推郑州都市区建设

美丽富饶的省会郑州,不仅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部崛起城市,这里更加拥有绚烂多彩的民族宗教文化,拥有各民族亲如兄妹的同胞情谊,拥有信教群众与社会各界的和谐共存,这一切,更为郑州城市的崛起,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郑州市是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省会城市,全市现有47个少数民族成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少数民族总人口16万人,信教群众60多万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认真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一手抓团结稳定,一手抓发展进步,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郑州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受到了国务院检查组、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族宗教工作抓住新机遇、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杨郑安表示,今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拼搏,务实创新,为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作出新的贡献。

机遇篇

47个少数民族成分遍居全市,五大宗教和谐共存

郑州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全市现有47个少数民族成分,人口16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少数民族人口在万人以上的县(市、区)有5个,千人以上的乡(镇、办)有50个,少数民族村85个。全市在郑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相对集中分布在260多所各级各类学校。全市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共有宗教活动场所497处,信教群众6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1382人,宗教团体34个。

杨郑安主任介绍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呈现出了六大特点:一是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虽然较少,但民族成分较多,55个少数民族中我市有47个,其中回族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0%以上。二是少数民族从业人员构成复杂,居住较为分散,但民族意识相对较强。三是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打破了城乡界限和区域界限,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深入,来自新疆、甘肃、青海、四川等省(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数呈逐年增多趋势,需要不断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四是具有宗教意识、宗教观点、宗教趋向和宗教体验的人数不断增多,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数增多。五是宗教信徒结构出现较大变化,中青年信教人数越来越多,信徒平均文化程度逐步提高,城乡信徒分布“一头沉”的格局逐渐被打破,城市信徒人数增多,信徒职业分布更加广泛。六是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在整个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作为省会城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日益凸显。

郑州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

“郑州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近年来,我市民族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坚持“大宣传、大培训、大表彰、大督查、大排查”的工作思路,以民族工作“三进六争创”活动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解决了一大批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全市的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

郑州都市区建设 为民族宗教工作带来发展新机遇

值得关注的是,201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大战略,并在2011年3月14日被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市委、市政府提出并大力实施郑州都市区建设,目标是将郑州建设成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增长区和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

杨郑安介绍,正是这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也为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通过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将有利于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凝聚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致力于科学发展;有利于发挥优秀民族宗教文化的独特优势,服务于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大局”。

“有为才能有位”,面对建设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这一系列重大课题,需要我们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正确定位部门职能,需要我们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深入思考。只有主动融入、准确把握、科学定位,我们才能有所作为,才能更加自觉有效地融入大局、服务全局。

市领导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寄予厚望

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

2010年7月22日,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上,连维良明确提出:招商引资促发展、团结和谐保稳定。

同日,在市民委呈报的工作报告上,连维良批示“郑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艰巨,近几年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望再接再厉,努力使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寄予厚望。

在2011年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连维良提出“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四个基础”,即: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群众基础、制度基础。

连维良的这些指示精神,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我们做好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明确了方向,也提供巨大的发展机遇。

思路篇

机遇并不常有,机遇来之不易,机遇稍纵即逝。

杨郑安表示,面对发展机遇,如果我们不思进取、麻痹懈怠,就会错失良机,坐困孤城。

因此,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新跃升”的发展思路。

思想先行,广泛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近年来,市民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进行经常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市民委每年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合多种宣传媒介,做到政策法规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组、进社区、进家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近年来,市民委组织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各民族村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带动辐射周边汉族村,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悬挂条幅2万多条,出动宣传车辆6000多台(次),利用新闻媒体宣传200多期,受教育群众达300多万人。

广泛地培训,也是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市民委坚持重点培训与一般培训相结合。培训内容突出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范围由县乡干部向基层干部群众延伸,由民族村“两委”干部向民族村周边汉族村“两委”干部延伸,由宗教界上层人士向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普通教职人员延伸,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形式更加灵活、培训效果更加明显。

统计显示,市民委坚持开展大规模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连续五年制定并实施了“五万人培训计划”,针对170多个乡镇办的分管领导、85个民族村和周边200多个汉族村“两委”班子的书记、村长、村治保主任、村会计,以及五大宗教497处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分别进行培训,每期人数均在600人以上。截至目前,已连续举办了36期。

特别是对全市基督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大规模的政策法规培训,每期参训人数达到2000多人;对全市所有佛教场所的僧尼和管理人员进行了“遵守法度、纯正信仰、弘扬正道”的专题培训;对全市清真寺阿訇和寺管会负责人,每年都要对其进行“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的专题培训;对全市民族村和周边汉族村“两委”干部,每年都要组织“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共同发展”的专题培训。

培训中,市民委主任杨郑安亲自备课、授课,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得到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广泛赞誉。这些培训规模之大,人员之多,范围之广,效果之好,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历史上都是空前的。通过培训,强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素质,提高了基层组织化解矛盾、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了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爱国守法的自觉性。

工作中,在开展“三比三争”活动,即比稳定发展,争做民族团结进步乡镇(办事处);比团结合作,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村;比文明守法,争做民族团结进步家庭的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民族宗教部门的部署,结合郑州市的实际,市民委深入开展了民族工作“三进六争创”、宗教工作“四争创”、“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项活动,更加广泛地宣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氛围。

服务至上,想方设法为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一些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同样也困扰着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

如何为他们解忧?市民委每年针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和少数民族贫困村群众举办各种类型的技能培训班20多期,培训人员2800多人次,提高了他们的就业创业致富能力。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提供支持和帮助。对城市少数民族在劳动就业、住房保障、职业培训、子女入学、老龄服务、法律援助、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给予积极地引导和切实的帮助,建立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档案,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定期走访座谈,举办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营商户培训班,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解决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小小联系卡,建立为民服务“绿色通道”

为了紧密联系服务群众,市民委还专门设计制作了《郑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为民服务联系卡》,把市民委的工作职能、各处室的办公电话印制在卡上,发放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手中,建立市民委与民族村和寺观教堂之间方便快捷高效的为民服务“绿色通道”,能够及时掌握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基层干部群众通过联系卡咨询政策、提出建议、反映问题共约1800多起。

为加强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市民委坚持认真组织每季度一次的宗教界上层人士座谈会,听取宗教界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与宗教界人士进行餐叙,与宗教界人士广交朋友、深交朋友,真心帮助宗教界人士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进感情,加深友谊,极大地团结争取了宗教界人士,使他们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搞好开斋节、圣诞节等重大宗教节日和中国传统节日期间的慰问活动,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祝贺节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带给宗教界人士和全市信教群众。

重心下移,将民族宗教政策落到实处

民族宗教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加需要俯下身子,把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

杨郑安主任告诉记者:“我们主动下移工作重心,抓基层,打基础,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工作‘棚架’问题。”

据悉,近年来,市民委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组织,共成立186个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881个村管小组和88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全市85个民族村与周边200多个汉族村结为友好村,全部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村协议》。

同时,还开展以“八进社区”,即组织机构进社区、制度建设进社区、宣传教育进社区、政策落实进社区、团结互助进社区、维护权益进社区、抵御渗透进社区和信息网络进社区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活动,建立完善城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

2008年4月,省民委在郑州市召开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参观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活动的示范点,得到了与会领导的好评。2008年6月,以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为组长的国务院检查组到郑州市检查工作,对我市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情况和开展的“民族工作进社区”活动予以充分肯定。2010年以来,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省民委主任刘世军先后到郑州市调研,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坚持团结和谐,积极主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把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民族宗教部门活血化瘀的积极作用,在关键时刻敢于打硬仗、解难题。”杨郑安主任表示。

着眼长远,市民委积极完善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修订完善郑州市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上报及信息反馈制度,积极预防和减少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对全市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矛盾隐患进行拉网式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坚持触角前伸,关口前移,及时排查,及时化解,力争把民族宗教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赴京、赴省越级上访案件,新发信访结案率、信访积案结案率和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案件办结率均达到100%,促进和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的大局。

发展篇

科学的发展思路,必将助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现新跨越。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全力保稳定、谋发展、促和谐,近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增进宗教和谐和睦’这个主题开展工作。”杨郑安主任说,从制定一项项具体措施入手,推动工作的深入,从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着力构建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现了新跃升。

抓组织领导,为民族宗教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民族宗教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为深刻领会和积极贯彻胡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市民委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全面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的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民委委员制度,建立健全了维护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四项工作机制(即维护民族团结发展保障机制、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发展扶持机制),建立了抵御宗教渗透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流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民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这些体制机制的建立,适应了形势发展,整合了社会资源,强化了领导效能,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了宗教内部的和谐稳定。

抓队伍建设,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保障

如何为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干部队伍。

为此,市民委通过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民族宗教课,组织各级党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专题培训以及召开各种研讨会议等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为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市民委协同有关部门举办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全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千人以上的乡镇(办)和其他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

“要把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打基础、管长远的大事来抓,下大力气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本着这个目标,市民委采取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组织专项培训、召开研讨会等办法,加强对民族宗教系统内干部的培训教育,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务实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抓自身建设,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提升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需要不断的学习,补充给养。

市民委响亮提出:要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动员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大学习活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宗教常识、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全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电视电话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

同时,市民委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围绕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把握新时期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特点,吃透摸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优势和潜在问题,创造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通过调研,提出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抓依法管理,为民族宗教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为从根本上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内的矛盾和问题,市民委坚持“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对影响和制约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的问题,依法依规,严管严查,营造了一个和谐、平安、稳定的环境。

加强对宗教领域“三乱”问题的治理整顿。每年组织力量进行全面地清查和治理。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近年来,先后协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30余起非法宗教活动,多次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认真做好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工作,制定了穆斯林出国朝觐排队报名办法,保证操作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规范了朝觐活动的管理;积极开展了制止零散朝觐宣传活动,使广大穆斯林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零散朝觐的危害,自觉抵制零散朝觐活动,全市连续五年没有发现一个零散朝觐组织者和参与者。

抓发展进步,力促少数民族经济快速发展

为切实打牢民族宗教和谐稳定的基础,市民委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坚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谋发展、抓帮扶、搞服务,千方百计为民族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注入活力,推动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不断加大对民族企业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先后为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争取国家财政贷款贴息1000多万元,少数民族工业企业发展到172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户、清真摊点6000多家。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少数民族群众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8192元和1590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12%。近年来累计向民族聚居区投放各类扶持发展资金3341.5万元,完成了一批少数民族最需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解决小额贷款3392.5万元,帮助1451户少数民族搞起了养殖、运输、餐饮、食品加工等经济项目,平均每户每年净增收6000~10000元。组织开展了市民委委员单位结对帮扶民族村活动,市民委先后协调23个委员单位,两年来共投资600多万元,落实少数民族帮扶项目51个,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248件,为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物资价值约200多万元,解决了一大批交通、水利、电力、文教、卫生、体育等与少数民族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赞扬。

抓引导适应,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认真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建设,努力提高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的桥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积极推动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伊斯兰教界解经工作、基督教界神学思想建设、天主教的民主办教、佛教的人间佛教等等,都是着眼于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新阐释,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之举,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正面和积极的作用。积极引导宗教界利用自身优势,如少林寺、中岳庙利用具有广泛的对外联系这一优势,主动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牵线搭桥,因教制宜,开发宗教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积极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尤其是少林寺开展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通过武术这一形式,宣传了郑州,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为我市宗教界赢得了赞誉。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在大灾大难面前、在帮助弱势群体、扶危济困方面慷慨解囊,踊跃捐款捐物,其中5·12汶川大地震时,我市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捐赠款物近1000万元,发挥了宗教界的积极作用,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生活丰富多彩 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为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市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不断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为积极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市民委还与教育部门结合,在全市开展了对民族学校“1+1帮扶”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民族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档次;协调资金203万元,帮助10所民族学校修建了高标准的教学楼,帮助4所民族学校建起了多媒体教室,为3所民族学校更换了教学设备,添置了图书资料。

市民委拨出专款举办了郑州市少数民族书画家联谊活动和郑州市少数民族书画展,展示我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优秀成果;郑州市少数民族武术表演队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荣获表演类金奖和道德风尚奖,为我市赢得了荣誉;2010年9月11日至14日,在济源市举行的河南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郑州代表团荣获金牌9枚、银牌5枚,金牌总数位居全省第一,郑州代表团荣获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为我市少数民族争得了荣誉。

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历来是民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为避免因清真食品引发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市民委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清真食品备案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在商场超市设立清真食品专柜,在集贸市场实行清真食品经营户公示制度,建立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资料库,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开拓思路深入研究,建立民族、工商、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的良好协管机制,积极探索新的有效管理模式,构建了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清真食品管理新格局。

近年来,市民委与有关委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四个季度对12个县(市)区和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四次督促检查,同时在每年的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开斋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专项治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假冒清真饭店,进一步净化了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环境,赢得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好评。

未来篇

“成绩已经属于过去。”杨郑安主任说,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市民委将站位全局、主动融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努力实现“十二五”民族宗教工作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献礼。

“今后五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奋力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新跨越,构建和谐郑州十分重要的五年。”杨郑安主任介绍说,郑州市民族宗教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委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宗教和谐的理念,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把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作为重要任务,团结拼搏,务实创新,为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实现郑州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加强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对民族宗教工作作出了新论断,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文件对民族宗教工作作出了新部署,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二十次全会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任务。市民委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的新精神,通过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民族村和周边汉族村“两委”干部培训班、五大宗教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培训班等形式,全面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贯彻,准确分析把握新形势,明确当前我们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全面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着力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市民委将着眼探索规律,就如何应对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展开调研。着眼重点突破,就如何化解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着眼工作创新,就如何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工作责任制、工作载体等方面展开调研,探索、总结、创新适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机制。

•扩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充分利用和创新各种宣传载体,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等活动,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团,在我市主流媒体开辟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栏,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全面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各民族团结友爱、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开展创建活动,加强依法管理,着力构建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深入开展“三进六争创”活动[“三进”是指民族工作进社区(村)、进企业、进学校,“六争创”是指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打造民族宗教工作亮点。充分发挥民族团结促进会、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的沟通,妥善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

•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科学发展,着力推进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培育特色产业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新农村示范点的支持力度;加大协调力度,使市直有关部门对民族聚居地区给予更多的项目资金倾斜,加快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挖掘、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创新督查方式,搞好督促检查,着力推动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针对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宗教事务条例》、省、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情况,民族宗教部门行政执法情况,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及时了解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动态,协商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事务。把民族工作有效融入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这个平台,合理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联谊组织、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建立健全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在子女上学、证件办理、法律援助、就业咨询和技能培训等方面为外来务工的少数民族提供帮助。举办针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和少数民族贫困村群众的技能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致富能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等五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切实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体系,着力形成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考核目标,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目标责任,使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出应有作用。加强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人才建设,鼓励宗教界以和谐宗教理念为重点,开展思想建设,挖掘优秀宗教文化,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两转两提”的要求和部署,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提高整体素能,形成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结束语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委的具体指导下,把维护团结稳定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安身立命之本,把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任务重点,站位全局、主动融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努力提高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奋力推进民族宗教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新的提升、新的局面,为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提供有力保障!”杨郑安主任最后告诉记者。

随着这一系列工作举措的提出并付诸实施,郑州民族宗教工作也必将书写新篇章、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郑州民族宗教工作,正在新一轮的大发展中,乘风破浪,扬帆起航!

2010年9月9日,全省第六届民运会郑州代表团成立大会暨授旗仪式。

2011年3月23日,郑州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各民族参会代表。

辛勤工作耕耘之后,收获的是累累硕果。

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全力保稳定、谋发展、促和谐,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7年以来,国务院民族政策检查团先后两次莅临我市检查民族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市民委先后受到国家、省、市三级表彰60多次,其中2009年被授予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省落实统一战线十件实事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宗教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扶贫开发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杨郑安主任作为获奖单位代表参加了2009年9月29日在北京举行的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参加了国庆阅兵大典,在2009年11月17日召开的河南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作为模范个人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荣 誉 榜

2008年6月4日,郑州市民委举办全市清真寺阿訇寺管会负责人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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