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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任命书 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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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任命书 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创新任免和监督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胡凯林 文 牛 章 陈国保 图

“今天,我接到的不只是一纸任命书,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不是谋私的权利,而是一份为民公正司法的义务;不是掌权和当官,而是一项司法为民的神圣使命!”5月6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上,51名新任命法官代表赵洪印激动地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全市法院干警发表任命宣言。

这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首次把任命法院法律职务人员仪式搬进法庭;首次全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旁听法院庭审;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对刚表决通过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办法》进行创新监督的具体表现。

颁发任命书搬进法庭

“任前公示、法律考试、任前见面、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是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法官的必经程序,也是衡量和评价法官能否任职的条件。”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提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4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郑州日报》对48名拟提任法律职务人员进行任前公示;4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组织对拟任命的51名法律职务人员进行了法律考试;4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分别介绍了拟任命的51名法律职务人员情况,并逐一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4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51名工作人员的法律职务。

6日上午9时许,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内,国徽庄严肃穆,国旗鲜艳夺目。51名任命法律职务人员要在他们曾经开庭审案的地方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任命书,进行宣誓就职。

仪式上,首先起立唱国歌。接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宣读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免通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高新区法院51名新任法律职务人员颁发任命书,逐一向表示祝贺。

“我听过你审理的案件,今后要继续努力。”在颁发任命书过程中,白红战一眼认出了他曾经旁听庭审时,审理刘某故意杀人案的审判长庞景波。“您放心!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听到寄语后,眼眶有些湿润的庞景波连连点头!

“我真的没想到,白主任会记得我!”领取完任命书,庞景波激动地告诉记者。4月28日下午,白红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刘某故意伤人案的庭审,庞景波当时正是审理该案件的审判长。“从白主任的手中接过任命书后,我感到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庞景波说,他从一名普通法官到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以往的任命仪式都是在市人大常委会会场进行的,这是我们首次在法院的法庭上接受任命书,大家都感觉到责任感、使命感更强了。

“这是本届常委会以来,首次将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颁发任命书暨宣誓就职仪式搬进法庭!”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许福亮告诉记者,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进基层的一种表现,也是对“两院”监督工作的一次创新,对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的新期待、新要求。

坚决杜绝“人情案”

颁发任命书后,白红战指出,人民法院是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推进法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职能。

白红战说,人民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正义的守护者。“今天,51名同志接受任命书,既是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授权书,也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状,包含着党组织的信任,凝聚着人民的重托,彰显着宪法法律的尊严,体现着责任和使命。”

白红战寄语全市法院法官:要进一步增强终身学习意识,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增强司法公正的意识,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提升办案效率;要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及时向人大通报重大案件,积极搭建法院与人大沟通平台;进一步增强廉洁司法的意识,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畅通外部监督渠道,确保司法廉洁。

“郑州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白红战说,他希望全市法院法官务必牢记誓言,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的新征程中,立足本职,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廉洁自重,为建设法治郑州、平安郑州、和谐郑州、幸福郑州,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式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两院”工作失误 常委会可联名质询

“今后,发现法、检‘两院’工作有重大失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联名提出对‘两院’的质询案。”4月29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办法》。

“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方式,修订完善的《办法》中对这两种监督方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许福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办法》于1989年12月20日颁布,1999年12月16日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后,市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2月28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09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对如何贯彻实施国家监督法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此次修订,是为保证我市《办法》更加有利于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更好地与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相衔接,并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工作的监督,使《办法》规定的内容更加完善,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对议案和有关报告中不了解或者不理解的问题,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询问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两人以上联合提出;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列席会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应当答复询问。

《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1.违反宪法、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2.不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3.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4.法律职务人员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5.其他认为需要提出质询案的情形。

《办法》还规定,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的对象、问题和内容,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的机关答复。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会作出口头答复,需作出书面答复的,必须由受质询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提质询案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超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对质询的问题可以作出决议或决定。

“与修订前相比,该《办法》对原有的质询内容规定得更加具体。”许福亮告诉记者,之前只规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但没有规定何种情况可以提出质询。此次《草案》明确了几种可以提出质询的情况,如法、检“两院”违反宪法、法律、法规;不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决议、决定;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工作人员有渎职、徇私枉法等。以上几种情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只要发现其中一种,5人以上联名,就可提出质询。

据了解,修改后的《办法》使人大代表对法、检“两院”的监督更全面化、透明化。

新任命法官庄严宣誓

颁发任命书仪式后,51名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面对国徽庄严宣誓。

“责任,义不容辞;使命,永不亵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宋应红作为任命代表说,我们将以法律为圭臬,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奉法律为立身根本、处事标准和行动准则,无愧法律人的光荣称号;我们将立公正谋民生,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坚守程序、正义,坚持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障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用及时而有价值的公正顺应民意、服务民生;我们将守清廉如家园,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市人民的监督,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平。“我会坚守内心的道德法规,升华精神境界,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永做天平的守护者、捍卫者!”

“今天,我们在曾经开庭审理案件的地方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51名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在庄严地宣誓后郑重承诺,今后我们一定要勤奋敬业、扎实工作、恪尽职守、践行誓言,踏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决不辜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市人民的重托和信任,做一名德能相称、人民满意的法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宣誓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说,法院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障。

全市法院如何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王新生说,今后,全市法院要强化监督观念,充分认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要注重监督实效,坚决贯彻执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接受监督工作,提高接受监督的质量和效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自身修养,完善法官绩效考核,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绝不辜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信任和重托。

常委会首次旁听庭审

为更好地加强对我市“两院”的法律工作监督。4月28下午,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带领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旁听案件审理。据了解,这是我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首次全员监督法院案件审理工作。

当天15时许,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来到法院大审判庭,旁听一起故意杀人案庭审过程。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经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休庭评议等五个审理程序,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进行宣判。

在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庭审程序严格规范,合议庭的庭审礼仪严肃庄重。旁听庭审活动增加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当天庭审结束后,白红战指出,这次到中级人民法院实地进行监督,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以来第一次把常委会开到基层。他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今后行使职责中首先监督要依法,要加强对法院工作和法律的监督;监督要到位,创新监督形式,确保监督实效;监督要有效,今后一定要在促进司法公正上下工夫,使法院依法审判、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我们的努力,相信法院工作能再上一个台阶,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新贡献。

本版统筹 李金鹏 张辉 柴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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