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赔偿政府买单
向公司注钱以避免其破产
据新华社东京5月13日电 日本政府13日正式决定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方案。根据方案,日本政府将通过一个新设的赔偿支援机构向东电注资。这一机构将根据东电的实际赔偿能力,通过认购东电优先股等方式向东电提供资金支援。
尽管日本政府口口声声强调,东电是核泄漏事故的赔偿主体,但为避免东电破产给日本经济和金融债券市场带来更大冲击,日本政府不得不以间接方式实质负担东电可能面临的巨大赔偿压力。
福岛核事故前,东电属于日本顶级优质企业。但如果没有外部支援,东电恐怕会受累于核事故长期化带来的善后和赔偿费用而很快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
日本政府投鼠忌器,不希望看到东电破产,但同时又需要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投入公共资金救助东电。于是,日本政府要求东电拿出严厉的开源节流方案,东电10日决定接受政府提出的六个条件,包括赔偿不设上限、公司高管放弃薪酬、出售非主营业务资产等,由此铺平了接受政府援助的道路。
此外,只有维持东电的存在,日本政府投入的公共资金才有可能得到偿还。日本政府测算,以东电每年向赔偿支援机构纳付2000亿日元(约合25亿美元)、其他电力公司每年合计负担2000亿日元计算,赔偿年限将持续8至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