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租房低价转租
此种骗术请您警惕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健华 何静 赵印)80后孟某,为实现迅速发家致富的梦想,打起了高价租房低价转租诈骗房客的主意,在短短三个月内从35位房客手里骗取了26万余元。13日,管城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2010年5月,孟某向单位请假半年照顾产后的妻子。这段时间里,他想做生意但又缺钱,此时他在网上看到北京有个人用高价租房低价转租的方式赚了几百万的押金和租金,孟某觉得这个方法简单快捷,就想着如法炮制。当年5月20日至8月22日,孟某在郑州锦艺小区租赁了35套房子。由于小区物业只将房子出租半年,于是孟某所租的35套房子的合同期限都是半年,月租金600元,且约定孟某不得转租。
此后,孟某在多个知名网站发布租赁信息,将手中的35套房子以400~5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很快,有租房意向的人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孟某。孟某带大家看房,租房条件就是一次性交齐1年的租金及2000元的押金,押金包括水电费,如果有人连租两年,第二年的月租金可以降至300元。
很多人在看过房子后都比较满意。但是也有承租人不放心。孟某就对他们解释,这几十套房子都是自己买的,眼下自己要成立汽车租赁公司,缺乏流动资金,所以暂时将房子低价出租,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有的承租人信以为真,当即缴纳了3年的租金。至当年9月,孟某已骗取26万余元。
由于孟某当初只向小区物业交了3个月的租金,物业开始向孟某催款,但孟某总是以很好的态度安慰物业,小区物业也就信了。但后来,物业发现很难联系上孟某,便开始将超期的房子停水停电。随后即有承租人前来同物业交涉,这才发现大家都被孟某骗了。孟某见事已败露,遂携款逃到了南方。当年10月,孟某在花光了赃款后投案自首。
如何避免租房上当
法官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要看出租人是否有完全房屋产权的处分权或使用权(如查看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他人房屋合同证明等)及出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最好了解一下出租人有无正式工作及单位;二是要到该房屋的小区物业查看物业费水电费的交纳情况等;三是租赁期限达6个月以上的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期限、违约责任及补偿标准、房屋设施维修等;要对房屋是否为转租房屋进行明确约定及约定保障条款;四是签订合同后要及时到现场查看房屋现状并及时交接,遇到陌生人询问该房屋时要有敏感意识;应对合同终止及解决途径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