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更改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6月7日(星期二)起,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3时至6时30分。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