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郭宝启)昨日,市煤炭局传来消息,针对下一步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督导组将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先通报批评,再诫勉谈话,直至最后免职。
据了解,全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兼并重组煤矿资产评估、证照办理等工作,9月底,原“六证”齐全煤矿要全部恢复生产,煤矿复工数量要达到50%以上,拟关闭退出小煤矿全部按标准关闭到位。
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督导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各县(市)区兼并重组任务逐月逐矿已进行了分解和细化,逐矿明确了完成兼并重组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各产煤县(市)区严格按照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兼并重组任务。各产煤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兼并重组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兼并重组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主要精力,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分包煤矿的县级领导是所分包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分包煤矿实行 “三包”,即包兼并重组工作推进、包安全生产监管,包信访稳定。
对一个月没有完成月度计划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完不成月度计划任务的,对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月度计划任务的,对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