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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一体化”的探索与实践

李彩霞

近些年,职务犯罪呈现新特点,手段更隐蔽、更智能化,窝案、串案居多,涉案人员位高权重,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而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笔者结合新密实际,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专业预防,积极尝试探索实施“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了检察机关内部力量的整合,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为新密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做好三个预防,推行结合办案搞预防的新理念

在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进程中,该院结合新密实际情况,做好三个预防,突出预防新理念。一是及时掌握初查线索,做好案前预防。侦查部门在经过初查后不够立案条件的但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及时把情况通报给预防部门,预防部门经过甄别筛选,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研究防范对策,及时进行告诫谈话,及时提醒,及时建议涉案单位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以防发展成为犯罪,从而提高预防工作的预警能力;二是及时介入案件侦查,搞好案中预防。侦查部门在立案侦查后遂即通知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跟进,对犯罪嫌疑人口供、证据材料和案情进行查阅分析,深刻了解分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深入剖析案情,促其悔罪,努力开展相关预防工作,有力地保证和促进案中预防;三是案后跟进研究预防对策深化惩防效果,把握好案后预防。自侦部门办案目的是将职务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对于发案单位的整改问题,则由预防部门及时跟进,寻找制度漏洞,提出检察建议。预防部门通过列席案件讨论会、参加案情分析会,把握犯罪成因和预防方向,从而尽早尽快地从查处和预防角度,与侦查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撰写案件分析报告,预防对策研究等活动,召开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工作联席会,及时、有效地推进打击和案后预防工作,增强了预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地巩固了办案成果,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二、建立三项制度,创新惩防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预防部门在工作中将发现、收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信息,及时移交举报中心管理,并反馈自侦部门,自侦部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预防部门,进行双向信息交流。同时自侦部门结合办案实践,将案发原因、作案手段等信息以及发案单位暴露出的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向预防部门反馈,便于开展案前预防;二是建立“个案预防资料移交制度”。在案件不立案、立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前,自侦部门均要通知预防部门。预防部门接通知后要及时跟踪,对犯罪嫌疑人口供、证据材料和案情进行查阅分析,深刻了解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搞好案中预防;三是建立“工作分析研究制度”。预防和自侦部门,定期总结和交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从查处和预防角度,共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分析犯罪特点、规律和变化态势,研究防范对策,有效增强“惩防一体化”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住三个要点,形成惩防工作合力

一是抓住结合点,积极配合执法办案。预防部门通过对职务犯罪规律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高发的环节、部位和岗位进行综合研究,及时向自侦部门提出查办职务犯罪重点领域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在预防工作中发现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的工作。自侦部门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注意总结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性问题,及时将有关信息和材料通报预防部门,并对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部位事实严密监控,抑制和预防了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二是找准切入点,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把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作为“侦防联动”开展预防工作的切入点,严惩职务犯罪行为。几年来,新密市院以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为目的,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坚决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惩处犯罪分子,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把握着眼点,努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近年来,新密市院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贴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从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大局着眼,确定预防重点,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针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验收、移交等环节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现象,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预防犯罪工作的意见》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报备案制度》,派预防人员发法律监督的角度介入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全程监督,从而避免了“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和“豆腐渣工程”等问题的发生。

四、运用四种手段,增强惩防工作实效

一是开展震慑预防。针对正在查办和已经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单位、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行业和领域、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系统、容易产生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实施重点办案和专项预防;二是开展建议预防。自侦部门结合查案,找准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特点和发案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并将“检察建议”报预防部门备案。预防部门负责“检察建议”落实的监督、回访考察和管理。两部门通力配合,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三是开展警示预防。注重发挥预防部门与社会各行业、系统联系广泛密切的优势,充分利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经验和成果,与自侦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开展调研预防。他们以查办案件为依据,适时开展预防调研和对策分析,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廉政建设的决策参考,避免同类犯罪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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