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文字作品都描述了古代计算时间的方式。如京剧《逼上梁山》中,林冲唱道:“听谯楼它把三更打”;民歌《叹五更》中“呀一更里,月牙正偏西呀……”这说明我国古代用的计时单位是时辰与五更。
时辰,古代人把一昼夜分为十二等份,每一等份称为一个时辰,共是十二个时辰,十二个时辰用地支十二个代号表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时辰简称子时或子牌,相当于今23点到第二天一点钟。余类推。
古代时辰相当于现代两小时。古人又把一个时辰分为时初和时正两部分。时初4刻、时正4刻。这样一个时辰8刻,一昼夜就是96刻了。
清代的皇家对时间的规定更为详细。《大清会典》中写道:“凡候时,皆准以昼夜。周日十二时。时八刻。刻十五分。分六十秒……合昼夜皆九十六刻。析之为一千四百四十分。又析之为八万六千四百秒。”这样一来,一刻为15分,8刻就是120分,也就是两小时,这完全和今天的24小时制相同了。
五更,五更是古代人夜间用来计时的单位。一夜分为五更,每更约等于一个时辰,也就是现在的两小时。因为夜有长有短,所以,作为夜间的计算单位,也就随之而变化了。但无论怎样变,作为夜半的三更天,永远是五更的中段,也就是俗话说的“子夜”、“三更半夜”,相当于夜23点至明晨一点。而“初更”正是“月牙儿正偏西”,“五更”天也就是拂晓时分,也就是俗话说的“鸡鸣五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