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楼大火处理决定公布
区长被撤职 副市长记大过 市长作检查
据新华社电 日前,上海市通报国务院调查组关于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责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去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栋居民楼发生大火,致58人死亡。去年年底,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科科长周建民和静安区建交委建管办副主任张权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等,已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