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郑永青 李海峰)6月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昨日,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针对“城中村”存在的安全隐患,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推进会,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办事处成立了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老鸦陈、南阳寨等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成立了5~6人组成的村民义务消防队,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印制《城中村消防安全倡议书》、《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须知》等3万份,向各村(社区)广泛发放张贴;街道与村委会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房屋租赁户必须设立固定的电动车专用充电设施,必须在出租屋每层配置合格的灭火器。组织人员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城中村房屋租赁户也开展了安全自查。
长兴路办事处
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