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木马病毒”入侵而导致的“私密被泄”等敲诈勒索类、网络盗窃类及钓鱼诈骗类刑事案件呈现新动向,“木马”究竟通过何种途径传播感染?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话涉案当事人,揭开“木马病毒”的“神秘面纱”。
【案例回放】《非诚勿扰》女嘉宾身陷“艳照门”
2010年,30岁的广东无业男子陈某在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偶见女嘉宾陈丽,因喜欢该嘉宾便上网查询她的电子邮箱。而后,陈某从黑客论坛类网站下载“木马病毒”,并植入名为“广告代言合同邀请函”的邮件中,发送到陈丽的邮箱内,陈丽点击该邮件即中“木马”病毒。之后,陈某时常远程打开陈丽的电脑摄像头,偷看并拍摄照片或录像。2010年7月,陈某通过远程控制将陈丽的裸照和敲诈信直接在陈丽的电脑屏幕上打开,并以将裸照发到互联网相要挟,向陈丽勒索钱财3万余元。后陈丽报警,陈某被抓获归案。2011年5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罪犯供述】据陈某交代,他还曾采取同样的手段向该档节目女嘉宾潘宜(化名)敲诈3万余元未果。所采用的手段大都是发送冒名欺骗性信息“挂马”,或利用电子邮箱、QQ、MSN等发送含“木马病毒”的欺骗性文件或信息,诱惑对方点击“中马”。“购买这类‘木马’仅花费100多元,能修改、盗取用户电脑里的文件、偷录用户的麦克风声音,而且还能向摄像头驱动发指令。只要电脑开着,就能随时打开或关闭摄像头……”
【法官提醒】北京朝阳法院刑一庭法官辛祖国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木马病毒”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犯罪分子并非黑客高手,他使用的“木马”软件很容易在网上购买到。
他提醒广大网民,家用电脑联网务必要开启防火墙或配装“木马病毒”防御软件;若发现摄像头指示灯非自我操作闪亮时,切记全面杀毒,紧急情况下最好切断网线实行物理隔绝;切忌将摄像头对准卧室床铺。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