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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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医不破 公立医院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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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的救赎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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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医不破 公立医院难“公”

卫生部部长陈竺3日在上海表示,要解决让群众“看得起病”的问题,必须改革当前医院补偿机制中存在的严重弊病,应借鉴和开展按病种付费等改革探索,优化质量、优化服务、降低成本、控制费用。他说,广大公立医院必须体现公益性。(《北京晨报》7月4日)

公益性(即公共性)是公立医院的天然属性。但请恕我直言,在公立医院公益性逐渐沦丧殆尽的语境下,重提公立医院必须保持公益性,虽有着现实的意义,但因很难落实到实处,所以也只是徒具观赏性,听起来很美而已。

药价虚高、“看不起病”的症结在于以药养医的医疗补偿机制。究其本质,这种医疗补偿机制其实就是公立医院的利益驱动机制。换言之,在医疗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下,医疗机构为了谋取利益最大化,建立起的一种自我运作、自我获益的利益补偿机制。打个比方,医院每卖500元钱的药品,就能从中获利近80元——这便是所谓的销售提成。而医师的“提成”则是附着在这种利益补偿机制中的一种“二级提成”。如果说医院靠以药养医来获得维持医院运行的费用,还具有某种合理性的话,医师获得的“二级提成”无论于情于理于法都无依据。与让社会诟病的红包一样,都属于潜规则之下的灰色收入。

以药养医体制经过了多年的运行,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利益网络,这是各种医疗灰色收入屡禁不止的关键因素。乱开药方、虚高药价、宰患者……已经成为当前医疗界的一种普遍性行为。逐利的经济理性,早已将服务的公益属性驱逐出去。在笔者看来,这种倾向,即便财政加大了医疗投入,也很难扭转过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以药养医不“破”,公立医院难“公”。只有破除以药养医体制保护,大力推进医药分开,才有可能对公立医院不公益的“经济人痼疾”进行有效的救赎,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但令人遗憾的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表现出坚决反对“以药养医”的态度,但实际上却并无实质性的制度举措拿出来向“以药养医”开刀。“老医改”、“新医改”推行这么多年,医药分开喊了很多年,可直到如今,以药养医还在大行其道,“让群众看得起病”仍是一句口号。这固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医改所面临的难度和巨大压力,但同时也检验着有关部门的管理勇气和智慧。 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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