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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再建大项目需分析交通影响

新华社郑州7月8日专电(记者 王云河)郑州市政府7日发布的《郑州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今后郑州市中心城区再建设大型的商业、居住类项目或者公建项目,必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以避免项目开发对周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

按照郑州市的这一规定,在城市核心区建设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商场、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大型公建项目和超过7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在城市核心边缘区建设规模超过4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9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在中心城区外围建设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12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在市域范围内,建设规模超过8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16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主管部门认为,在选址阶段就要做交通影响专项分析。

郑州市还规定,建设物流中心、大型公交枢纽、轨道交通设施等;在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附近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工程项目以及需要封闭道路的市政工程项目;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及交通敏感地段的建设项目等项目和城市交通设施项目的改、扩建,也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有专家指出,郑州市引入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城市规划报建程序,以法律法规形式对城市的土地开发进行控制,既可为规划部门提供用地规划、控制开发强度和交通发展的决策依据,又可保护交通环境,达到抑制局部交通拥堵扩大化和控制中心区交通需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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