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院欠债两年解决
当地政府筹资 中央适当补助
据新华社电 根据12日公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文件,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通知》确定了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基本原则,即谁举债谁负责,先清理后化解,先承诺后补助,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省(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总责,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中央财政按照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地区的原则,对地方债务清理化解予以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