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牵手工程”助学金每人5000元
提前批已录新生43603人
让助政之声更响亮
郑州市记者协会
(新闻学会)换届
中华慈善奖我市占3席
小吃摊主定期清洗疏导点
市区低保户可领
90元肉价补贴
我市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宗教团体负责人
座谈交流工作经验
高校优秀青年教师
可获4万项目资金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市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市区每人每月涨至340元

本报讯(记者 李娜 覃岩峰)我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城市低保标准:市区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40元,六县(市)由每人每月245元提高到275元;农村低保标准:六县(市)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0元。

据统计,郑州市目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共4.5万人,农村低保人员13.1万人。我市将对7月份已经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补发低保资金,目前,市财政已将所需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市民政局低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起,我市建立起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第二季度,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一定比例(30%~35%),测定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目前,我市低保标准在全省处于首位。在全国36个中心城市中,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与成都、贵阳和南宁并列第28位;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位居19位。

“我们将继续对低保资格进行严格管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一个审批一个,不再具备条件的,发现一个取消一个,随时申请,随时审批,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该负责人表示。

另据记者了解,自1996年以来,我市已经连续10次提高低保标准,此次提高额度与2007年7月提高额度一样,居10次提高额度的首位。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